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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商标

来源:中法正道
阅读量:1496
时间:2019-01-03 14:01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近致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,就规商标局在函件中表示,根据《商标法》和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们认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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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,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,其使用与注册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。《商标法》是有关商标的最基本的法律,其中并没有“电子商标”的概念。因此,“电子商标”不是法律用语,与《商标法》所规定的“商标”没有任何联系。

二、《商标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与管理的工作。”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第三条(七)项规定:“域名注册服务机构:是指受理审核域名注册申请,完成域名在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服务机构。”因此,我局是法律规定的唯一的商标注册机构;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向社会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机构,没有受理审核’‘电子商标”注册申请的职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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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一些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生造和使用“电子商标”一词,曲解《商标法》和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招揽业务,对于我国开展域名注册工作没有任何好处,只会干扰《商标法》的实施,误导企业和消费者。

网络商标就是指企业实体商标在互联网上的应用,是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,结合工信部,工商局,等权威机构注册审核的企业互联网络标识,包括通用网址,无线网址,tm商标等等。

TM域名为土库曼斯坦国家顶级域名(ccTLD)后缀,于1997年分配使用。它也是各大企业公认的网络注册商标。凡使用商标场合,为区别、表征商标必须使用的国际惯例.TM。

众所周知,互联网极大地影响着每个企业的未来。那么在互联网上如何标识、表达、保护您的商标域名呢?注册独一无二的.TM 域名是最佳宣传这是你企业商标的方式。今天就开始保护你的企业网络商标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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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中法正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,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产权服务的专门机构。全国统一热线:0512-66176661 高级顾问QQ:3102226578(可直接点击QQ号咨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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